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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多是因为不了解
每留 发表于 2007-12-18 00:22:08
作为资深强迫分享症患者,我承认,这实在是件自讨没趣的事。
一来,别人其实很难有跟你一样的共鸣,很多经历是独特而不可复制的,情境变了感情自然跟着变。倒退若干年我都未必是我呢。
就像如果有人说他中学时代特别看不上《读者》,我会让他去死。
但如果现在有人跟我说他有多爱看多爱看《读者》,我想他同样可以去死了。
二来,安全起见,如果你真特别喜欢一样东西,还是不要告诉别人为好。
自我暴露软肋从来都是件特别危险的事。一旦别人想伤害你,这是最好的武器,百发百中,屡试不爽,且杀伤力惊人。
譬如但凡有人表示对五月天的不屑我都会很不爽。虽然嘴上说姐姐我从来不care我不care人的想法,吸收不到营养是你的损失,一边儿哭去吧等等,但不爽就是不爽。你懂个P啊?!
但我还是毫不掩饰第n遍看了before sunset后的不平静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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